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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共识 聚焦方向——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再研究、再部署
2019-05-0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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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9










 5月7日、8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党组会、检察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三个专题会议。会上认真学习了2019年4月9日“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四个指导意见,传达学习了《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督导固原市的反馈意见》,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研究部署。党组书记、检察长樊百安主持会议,各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扫黑办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万钧安排部署了近期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对照第四督导组督导固原市的问题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形成清晰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上报固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二是按照市扫黑办近期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是做好全区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调研指导的协调配合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汇报材料、台账资料;

五是强化对基层检察院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对于各县(区)检察院存在的问题,市检察院要切切实实进行指导并督促整改;

 六是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成员处室要主动积极参与,根据职责抓好落实。

樊百安同志强调

全市检察机关要对照自治区扫黑除恶第四督导组督导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在政治站位上要再提升,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

 二是工作措施上要再研究、再落实,针对办案周期长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机制,严格落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会商等制度,切实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确保打击质效。

三是工作效率和工作节奏上要再下功夫,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基础上快速办理。

 四是公检法协作配合上要再创新,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衔接配合,完善工作机制,统一执法标准,形成打击合力。

五是组织领导上要再强化,市检察院要结合院领导包院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常态化指导。

六是线索摸排上要再深入,对容易滋生黑恶犯罪的重点人群定期开展认真摸排,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摸排,对接收的线索要依法及时办理,为预防管控黑恶势力犯罪与依法严惩打好基础。

七是台账资料收集整理要再完善、再规范,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高质量建立工作台账,高标准完善资料文件。

会议要求

院党组成员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会议精神和相关意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按照分工要求和问题清单认真进行整改,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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